问题 | 要账一直不给一直拖着怎么办 |
释义 | 要钱不给老是拖着,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向欠钱着发出支付令,强制要求其还钱。支付令的申请称为诉讼监督程序,适用于货币债务和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明确,债权人应当有充分的证据,如借据、借据等。而且,一方简单享有权利,另一方简单地承担义务,双方互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债权人可以写申请书,附上证据,并向法院申请付款令而不必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要帐一直不给怎么办 债权到期,债务人不清偿的,债权人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胜诉判决生效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时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起诉时知道债务人财产线索的,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直拖欠房租不给怎么办 租客拖欠房租,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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