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认可起诉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时,公安机关或被害人可以申请复议。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并对非法证据收集情况要求说明。补充侦查最多可进行两次,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起诉期限。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将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分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不提起公诉的,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拓展延伸 检察院撤销起诉决定:证据不足导致起诉无效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案件时,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和证据分析后,认定当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对被告的起诉。基于法律的要求和证据的充分性原则,检察院作出了撤销起诉决定的裁定。这一决定意味着当前的起诉无效,案件将不再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检察院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公正、客观、权威的原则,以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的适用。此次撤销起诉决定是基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认真评估,旨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正义的实现。 结语 法律客观,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经过全面、细致的调查和证据分析后,认定当前证据不足支持起诉。撤销起诉决定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维护法律严肃性和正义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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