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对外债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况: 1、该合同因重大误解订立; 2、该合同因被欺诈而订立; 3、该合同因被胁迫而订立; 4、该合同属于乘人之危而订立、显失公平。 债权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