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发现邻居家盖房子占用了自己的地,那么作为当事人肯定会上前阻止,不过这些时候双方往往会各执一词,甚至因此影响邻居间的和睦相处。但是,如果你因此受到的损失较大的,此时你可以通过诉讼、保全等方式来维权。 当你遇到邻居建房侵占了自家土地的情况时,可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首先,要确定邻居的盖房行为的确是侵占了自家的土地,这个是需要有相关证据证明的,例如拥有相关土地的使用权、土地证、房产证,甚至村委书面证明等证据资料。 其次,收集好相关证据后,可采取先和邻居协商,选择租赁或一次性补偿,甚至拆除等方式补偿损失。如协商不成,可请求村中威望高者或村委介入协调处理,争取协商解决。 再次,如果依然没能和平解决,可到当地相关国土部门投诉反馈,请求帮助解决相关问题。 最后,如依然没能解决,可收集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议最好可以找个邻居盖房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