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合同消灭担保合同不一定消灭。担保合同只有在担保责任免除了才会消灭。 担保合同只有在担保责任消灭后才会解除,譬如分期借款合同,一旦出现逾期,分期合同就会触发合同违约条款,导致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肯定不是说你不用还钱了; 债权债务关系并未消灭,同时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被触发生效,债权人有权继续追讨债务,而担保人的担保合同也可能因债务人无法偿还而被触发担保人义务,直至债务还清才会完全终止。 一、担保合同有什么样的特征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 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这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 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即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表现在担保合同虽然基于主合同产生但独立于主合同,担保人的责任并不取决于主合同是否履约或违约,只要债权人提出付款要求,担保人就必须无条件履行代偿义务。 二、债权担保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债权担保合同的特点是: 1、成立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的成立应以相应合同关系的发生和存在为前提,担保合同担保的债务范围不得超过主合同债权的范围; 2、处分上的从属性,即担保合同应随主合同债权的转移而转移; 3、消除从属性,即主合同关系消灭,为其设定的担保合同关系也消灭; 4、从属性上保证合同的效力取决于主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三款,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