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按合同约定处理。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以合同约定为准。抵押物登记与合同约定不一致,以登记内容为准。债权人只能按合同约定优先受偿,不能超越约定。抵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在抵押关系成立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实现抵押权时能优先受偿的范围。这是抵押效力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如果抵押合同有其他约定,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如果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则以登记记载的内容为准。抵押权是一种约定担保物权,所以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按照抵押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几项,则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一旦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到期,处理抵押物所得时,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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