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适房土地使用税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经批准取得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用地的公司纳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而对其他开发公司的申请一律不批。对经批准取得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公司纳税确有困难的,应持上述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申请减免土地使用税。 在商品房交易中,有些是有土地证的,有些是没有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那就不用缴纳;如果有,需要按土地证上的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 这种情况类似现在很多临街的私人房,下面作为铺面,上面作为个人居住,这种情况是按经营占地面积来计算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公式是:经营使用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占地面积×适用税率。 关于土地使用税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一、哪些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7、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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