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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轻微事故一方不来定责怎么办?
释义
    不管对方是否前来确认,只要交通部门及时作出了认定,当事人都可以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
    当事人可以以此作为事故处理证据。另外,根据交通事故处理方法,双方事故一方故意逃避阻挠处理,可判定其负全责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交通事故一方不来定责
    不管对方是否前来确认,只要交通部门及时作出了认定,当事人都可以拿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影响责任认定的法律效力,送达对方即可。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一方不来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一方不来处理怎么办
    发生不涉及人伤的交通事故后,若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这么做:
    1、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向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或保险理赔服务点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
    2、事故民警核实事故情况,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并向未按约定方送达《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催告其在3日内到现场处理;
    3、经催告后,当事人仍未积极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持《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事故处理通知书》到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4、收到索赔申请的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限额和商业三责险赔付范围内,按规定予以赔偿。
    一方酒驾一方逆行事故怎么定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怎么定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道路交通中的事故认定: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同时具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承担同等责任。(一)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在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内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四)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五)当事人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交通事故的。(六)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在禁止倒车的地点、路段倒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七)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高等级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八)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4、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过错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该内容由 刘文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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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0: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