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责任? |
释义 |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是:1、如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2、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1、合同无效;2、当事人应当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3、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一方有过错或双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 合同恶意串通的法律后果:1、如果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2、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恶意串通的情况,是什么意思? 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如下:1.所有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行为;2.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通谋实施;3.行为结果客观上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 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是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并且该合同自始不对当事人有拘束力。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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