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方能解除买卖合同吗 |
释义 | 可以,买方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一、房屋买卖合同违约如何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的解除方式分为两种情况: 1、当卖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不继续履行合同时,需要双倍返还购买者交付的预付款,其中包括买方交付的预付款; 2、当买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买方不需要返还预付款。 所以建议当事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考虑,不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卖房未约定付款时间,可以拖延合同吗? 未约定付款时间卖房人不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付款期限,卖方也未曾进行催告,不能认定买方迟延支付购房款,也不能直接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判断买方是否迟延支付房款应当以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为基础。 三、过户需要买卖合同吗 过户需要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而且,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需要交付标的物。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第六百三十二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是,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买受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第六百三十三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之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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