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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小心追尾别人的车应该怎么处理
释义
    1、追尾事故责任一般是由后车全负;如果买了第三者保险,那就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查勘员协助保险人对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和损失情况等进行查勘。
    2、一般情况下都会要求两车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没有距离,驾驶者就损失了反应的时间,而再优秀的车辆制动也失去了发挥作用的舞台。要想防止发生追尾事故,只要距离足够就可以逃过。当然,在城市开车的安全距离有个简单易用的标准,那就是当前驾驶时的时速多少公里,就在车前留出多少米,新手和反应较慢的人还要再酌情多留一些距离。
    3、在驾车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视线,以便及时判断车况。通常在堵车时,由于车距都比较小,视线不算很好,很容易对前车状况判断失误造成追尾。这时候就要使用错开视线法了,在车流中,不要过于整齐地对准前面的车子行进,而要左右稍微错开一个合适的距离,注意不要压线、越线,这样就更容易看到前方车辆动态,降低追尾风险。
    4、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一、交通事故的赔偿程序有哪些
    1.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2.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3.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根据事故现场的勘查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双方可以首先以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认定,如果可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订有关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来进行处理,无法协商的只能起诉到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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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3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