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造成重伤害可以追对方刑事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般情形下,一人重伤,肇事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未有其他违法情形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一、怎样才算是构成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四、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如何判刑 (一)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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