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贷款人未决定延长企业的还款期限,借款人也未申请延期的,则企业仍然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偿还借款。如果企业逾期不还的,需要向贷款人支付逾期的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