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的期限为二年。 如果法院调解书中有执行期限,则当事人应在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调解书没有执行期限,则当事人应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提出申请强制执行。超过期限未提出申请的,法院将无法受理申请。 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调解书必须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调解书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书未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则不能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2、调解书中的内容必须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调解书中的内容必须是可以被强制执行的,如支付货款、赔偿损失等,而不能是无法强制执行的内容,如道歉、撤销诽谤言论等; 3、当事人必须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如果一方当事人未按照调解书中规定的义务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双方都未履行,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4、申请时限内: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应当自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没有执行期限的,应当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当事人满足以上条件,便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调解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一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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