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在押品质押融资、保理等业务中,为保证借款人或商业客户的信用和还款能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其提供抵押物作为担保。此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会开具押品权证,作为对抵押物的所有权证明。当业务发生变化时,如贷款结清或保理到期,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需要将押品出库归还给质押人或商业客户。这里所说的“业务是否结清”,指的是涉及押品权证出库的业务(如贷款、保理等)是否已经按合同约定全部结清。如果业务已经结清,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就需要将押品出库归还给质押人或商业客户;如果业务未结清,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继续保管押品,直到业务结清为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履行义务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合同的约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