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更加细化的方式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实施办法,职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法定带薪年休假不得少于5天。同时,满1年不足10年的职工可增加1天年休假,每满10年可增加2天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5天。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提供与年休假相适应的安排和条件,不得以各种方式侵害职工休假权益,包括不允许职工休年休假、强制用餐等。关于年休假的使用方式,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可以选择连续休假或分多次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合理安排年休假时间,特殊情况需延迟休假的,应当事先与职工协商,给予补偿或调整休假时间。未休年休假的职工在本年度内离开用人单位的,应当结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并在离职手续中明确标明。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假期管理制度,加强年休假使用和结算的信息公示和记录管理。 【法律依据】: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第七条 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结算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并在离职手续中明确标明。未列入离职手续的,应当将工资报酬支付至职工或其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