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是不是消灭 |
释义 | 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按照顺序清偿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税款和公司债务。破产财产无法偿还时,除有保证人和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履行外,其他注销的债权将被消灭。破产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破产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分析 一、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是不是消灭 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除有保证人和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履行的,其他注销后债权也将被消灭。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二、破产清算债权清偿顺序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结语 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将被消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除有保证人和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履行的债权外,其他注销后的债权将被消灭。破产清算的债权清偿顺序按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优先清偿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然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将按比例分配。需要注意的是,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计算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章 和解 第一百零二条 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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