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休庭是指庭审程序的暂停并不是终止,是对上次暂停庭审的延续,如果案件在结案前每次庭审结束时均称作休庭,那么案件的审理必然应该有一次闭庭庭审。在已经审结的案件中,如果审判人员庭审结束时适用的是休庭,没有进行闭庭的庭审就直接宣判,程序上就产生了瑕疵。在正常庭审后休庭,没有实质庭审的必要而形式上再进行一次闭庭庭审毫无意义,且对于基层法院审判来说无疑是增加了审判压力,影响了案件的审判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