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八级鉴定标准 |
释义 | 八级工伤鉴定的标准:1、人格改变;2、单肢体瘫肌力4级;3、单手全肌瘫肌力4级。根据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走工伤和不走工伤的区别是什么? 报工伤和不报工伤区别如下: 1、医疗费承担者不同,申报工伤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保险单位承担;未申报工伤的,一般由员工个人承担;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承担者不同,申报工伤的,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申报工伤的,一般由员工个人承担; 3、受伤休假期间工资不同,申报工伤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未申报工伤的,只能向单位请病假,劳动者拿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一般会很少); 4、伤情较严重的劳动者离职时待遇不同;申报工伤且评定伤残等级的,离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申报工伤的,无额外补贴费用。以上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报工伤和不报工伤的区别内容,大家了解了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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