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与父母赠与有关,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只付首付或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个人名下仍属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赠与双方。父母出资部分和增值部分可视为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产被视为父母对个人的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支付了首付款或部分出资,但房屋仍登记在该方名下,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在离婚时,该房屋仍可以请求分割,但父母明确声明赠与给其中一方的除外。父母出资部分和增值部分可视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4: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