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叫丧失继承权 |
释义 | 丧失继承权,又称“继承权的丧失”、“剥夺继承权”。是指由于出现法律规定的原因,依法定的程序取消或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对继承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的制裁措施。 一、儿子坐牢还能拿到继承权吗 如果不是因为争财产坐牢,仍有继承权。没有丧失继承权的,可以继承父母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以下行为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的顺序是:对于有遗嘱的继承情况,应优先由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如果出现指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放弃继承等情形,应当依法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的顺序为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外祖父母、祖父母。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从根本上说,它是一种财产权利,但是又具有鲜明的身份特点,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或人身权。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行使继承恢复请求权。 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比例是什么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4、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父亲遗产存款被转走是否违法 父亲遗产存款被转走违法,遗产是对此有继承权的所有继承人的,私自转移,属于恶意侵吞,应当丧失或被剥夺继承权的。 应当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即转移财产的人)归还被转移的财产,并可以请求法院取消此人的继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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