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多份遗嘱的效力 |
释义 | 有多份遗嘱时,遗嘱内容相抵触的,其效力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多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同时,即使是经过一份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同样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遗嘱变更可以吗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撤销或变更遗嘱和设立遗嘱一样,必须具备同样的法定条件,即遗嘱人在撤销或变更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出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变更的内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变更、撤销行为无效,原先设立的遗嘱仍然有效。 二、公证遗嘱能撤销吗? 经过公证的遗嘱在以下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遗嘱人生前立了多份公证遗嘱,则只有最后一份有效,其它的全部失效; 6、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因此,公证遗嘱可以撤销。 三、立遗嘱人可以变更和撤销所立遗嘱的情况有哪些 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未公证,可以随时变更或者撤销,自己立遗嘱不限次数,只是继承人要能证明到时自己的是最后一份遗嘱。如果是公证遗嘱,必须立另外一份公证遗嘱撤销和重新定立,否则任何遗嘱,哪怕能证明是最后一份遗嘱,都没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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