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撤销赠与合同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 一、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如果赠与合同已经经过公证,或者属于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其次,法定撤销权的意思是,如果受赠与人有下面这些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使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这些行为主要包括了: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有上面三种情况出现,赠与人应该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些行为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二、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对于自己的财物,是可以赠与给他人的,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合同,并且是实践合同,必须转移所有权才能生效。那么,赠与合同生效要件是怎样的呢?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以上便是对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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