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流程包括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宣判。(一)庭前准备。查阅公诉人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二)开庭。(三)法庭调查。通过向被告人或证人发问以及举证质证等查明案件事实。(四)法庭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六)法院公开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九十七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