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以后开庭的时间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开庭的时间跟嫌疑人签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毫无关系,开庭的时间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但法院确定了开庭日期后,要在开庭前三天通知诉讼参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