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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离婚多年,父亲离婚后有案底,影响孩子的政审吗?
释义
    离婚后仍需对父母双方进行政审。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子女有教育、保护和抚养义务。政审内容包括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法律依据包括《民法典》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政审必须严肃认真,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审或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法律分析
    离婚后,孩子政审仍然审查父母双方,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义务。而政审的主要内容为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因此,即使离婚了,政审仍要对父母双方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结语
    离婚后,孩子政审仍然审查父母双方。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离婚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父母仍有教育、保护和抚养的义务。政审主要涉及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因此,即使离婚了,政审仍对父母双方进行审查。依据《民法典》第1084条和《党员工作细则》第16条,政治审查是党组织对发展对象的必要程序。政审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审查结果应形成结论性材料。未经政审或不合格的个人不能发展入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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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9:5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