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请病假还要扣工资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请病假还要扣工资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符合。《劳动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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