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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财产保全到期债权怎么执行
释义
    财产保全到期债权执行的程序及要求。申请执行人需确权并执行确认的债权。如有财产转移等紧急情况,申请人可向执行法院申请保全措施。未在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限内申请执行,法院应解除保全。如需了解更多,请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第五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
    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该他人予以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诉讼保全的方式
    申请诉讼保全的当事人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提交申请书。但特殊情况如书写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口头方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附卷,并由申请人签名、盖章。
    财产保全的措施有查封、扣押、冻结、提取、扣留等,当事人要求法院采取哪一种措施必须在申请书中说明,须肯定、具体,不能含糊其词。否则法院可以不予受理。
    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综上所述,申请执行人需要对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进行确权,然后对确认的债权进行执行。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关于财产保全到期债权执行的问题,可以到进行律师咨询。
    结语
    财产保全是一种重要的诉讼保护措施,对于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债务人财产无法满足保全请求时,法院可以裁定禁止其清偿债务人对他人的债权。对于到期债权的异议,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明确具体的保全措施,并确保申请书的准确性。执行前保全的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应及时申请解除保全,以确保执行顺利进行。如需进一步了解财产保全到期债权执行的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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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