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户口没迁搬迁能分到钱吗
释义
    在农村,青年男女结婚后,女方通常会将户口迁到男方所在的村子,成为农村集体中的一员。按照道理,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应该将户口迁出,可是有些情况下女方的户口仍然留在当地。这个时候,如果农村土地被征用,女方是否还可以分得征地补偿款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因此,征地补偿费指的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补偿,以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前提。若根据村集体的决议或自定的规定,离婚未出户的一方依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则即便是已经离婚,还是农村集体中的成员,可以分征地补偿款。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离婚后户口未迁出征地补偿款不影响发放。
    一、是否可以得到拆迁补偿
    1、判断一个人是否享有征地补偿款,关键在于他是否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由于社会管理的逐步开放,在一部分农村尤其是城乡结合地区的农村,外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由于投靠亲属、婚嫁、或者工作的原因,将户籍迁入农村,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然而,户籍在农村是否一定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呢?答案是否定的。例如城镇居民迁入农村还保留城镇居民身份的、外村人迁入在原村还享有村民待遇的、或者采用不合法手段将户籍迁入本村的、纯粹为了工作居住原因将户籍迁入但始终不享有村民身份的,等等,都因为没有取得村民身份而无法享受征地补偿待遇。然而,也有一部分户籍人口,属于农业户性质,在外村也失去了村民身份,即使村里不认可其村民身份,依法也应视为村民,在征地工作中应当依法予以安置补偿。
    2、如何判断一个村的户籍人员是否具有合法村民身份
    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村民身份,着重考察一下因素:户籍是否在本村?户别是否农业家庭户?在外村是否尚有村民资格(有的话只能保留一个)?符合上述条件者,即使平时不享有村民福利待遇,也应依法确认其村民资格。否则,将会使该部分人员丧失法律保障,而损害其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由于妇女外嫁、离异、丧偶,容易被非法剥夺村民待遇,对此,《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3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此受到侵害的妇女,可以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3、村民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土地补偿款分配权
    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款,是以村民个人为单位予以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以此为由,以村委会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应予受理。
    4、相关法律规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9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分配。
    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空挂户籍人口是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二、公务员能分割征地补偿款吗?
    如果公务员拥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以分割征地补偿款。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4: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