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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人去世未立遗嘱如何分房子
释义
    一、老人去世未立遗嘱如何分房子
    1、没立遗嘱的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老人去世了没有立遗嘱怎么办?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
    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对债务及税费等不承担清偿责任。
    3、遗产的法定程序分割原则:适当照顾生活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遗产,有扶养条件和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少分或不分遗产。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适当多分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去世的,可以由被继承人去世子女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全一般只继承属于其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遗产继承,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处理。
    4、各个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划分可以进行交涉,一般的原则,可以由经济条件稍好的继承人,经济补偿其他继承人,随后取得该遗产的单独所有权。
    三、办理房产证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提交登记申请表、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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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1:4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