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 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 2、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3、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死亡的,尸体应当立即移放太平间或者其他法定停尸场所;死者近亲属对死因有异议或者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的,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后按照规定进行尸检。 4、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医疗纠纷处置的办法和程序,答复患者或者其近亲属的咨询和疑问,引导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依法解决纠纷,医患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推举不超过3名代表参加协商。 5、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的,如实向医疗责任保险承保机构提供医疗纠纷的有关情况。 6、处置医疗纠纷需要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的,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第十六条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申请医调会调解或者选择其他合法途径解决。赔偿金额2万元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二、患者及其近亲属和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及时按照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1、聚众占据医疗机构的诊疗、办公场所; 2、在医疗机构的诊疗、办公场所拉条幅、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围堵正常就医通道; 3、拒不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者其他法定停尸场所,以尸体相要挟将尸体在医疗机构的公共场所停放,阻碍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处理; 4、抢夺病历资料以及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证物; 5、侮辱、威胁、恐吓、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6、损毁医务资料、医疗器械和其他医疗设施; 7、其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三、公安机关接到医疗机构的报警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置: 1、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2、开展教育疏导,劝其通过医调会调解等合法途径解决,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3、拒不听从劝导的,应当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止过激行为,恢复正常的医疗秩序。公安机关应当制定医疗纠纷接警处置方案。 四、卫生主管部门接到医疗纠纷报告后,应当指导医疗机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派人赶赴现场指导、协调处置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妥善解决医疗纠纷,并配合公安机关,防止事态扩大;不能有效防止事态扩大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报告。 五、县(区)人民政府接到卫生主管部门医疗纠纷报告后,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依法启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统一领导医疗纠纷处置工作。 参加医疗纠纷处置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服从现场统一指挥,履行各自职责。 六、患者及其近亲属和相关人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地县(区)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指派有关人员到医疗纠纷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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