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居住地变更条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由户主带着户口本和户主身份证,去就近的辖区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 2、其中需要另外立户的,需带上身份证一同前往派出所。 3、独立立户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可以当场办理。 4、独立立户不在同一派出所辖区的,需要新立户地址所在辖区的派出所,开具同意接收的证明,在本派出所户籍服务窗口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去新立户地址的辖区派出所办理立户。并且同时办理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