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政审通不过 |
释义 | 政审不通过的原因: 1 、有反对基本原则言行的; 2 、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 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 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 一、政审不通过的原因有哪些 1、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对四项基本原则有反对言行的;在生活中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道德品质不良好的以及有贪污、诈骗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这些考生在政审中都是不合格的。 2、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受过刑事处分的;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组织纪律松懈,经常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一年内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超计划生育以及有其他不宜搭到机关工作问题的人也是不合格的。 二、政审具体审查哪些材料 1、个人自传。 2、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出生时间、工作单位或住址。3、毕业证书原件、人事档案的存放地。 4、户籍证明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等证明材料。 6、本人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等。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规定》 第十八条 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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