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销售人员业绩不达标,如果符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的,单位可以辞退该员工,且无需给予员工经济补偿;或者如果符合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的,单位也可以辞退员工,但程序要合法,且要向员工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