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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人能决定对犯罪人适用缓刑?
释义
    法律分析: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
    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再危害社会;
    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需要注意的是,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附加刑,附加刑仍需执行;缓刑不是独立的刑种,只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同时,缓刑也可以适用 “禁止令”,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于强奸未成年人犯罪分子、食品安全犯罪判处刑罚时,一般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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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