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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宁德补发非机动车号牌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宁德补发非机动车号牌受理条件有哪些
    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
    二、宁德补发非机动车号牌受理依据节选
    《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2014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1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已登记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丢失或者损毁的,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非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
    三、宁德补发非机动车行驶证注意事项
    需要换发行驶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非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已注册登记的非机动车被盗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盗抢证明、凭证,在非机动车登记系统记录,停止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被盗抢非机动车发还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车架号或者车身颜色被改变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非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非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代理人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非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非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申请非机动车登记和业务,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规定的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注:可通过电子证照系统共享其他部门信息的,可不再要求群众提供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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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6:5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