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高速公路征收土地补偿内容是: 1、土地补偿费,根据相关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标准要根据耕地年产值而定,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制定; 2、青苗补偿费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补偿费; 3、安置补助费; 4、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市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等; 5、征地搬迁费,包括拆除土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结构、城市公共设施、搬迁补偿费、搬迁运输费、企业单位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工损失补助费、拆迁管理费等; 6、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补偿费,包括农村移民安置搬迁费、城市搬迁补偿费、库区工矿企业、交通、电力、通信、广播、管网、水利恢复、搬迁补偿费、库底清理费、防护工程费、环境影响补偿费等。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