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税法没有规定 一般纳税人 向个体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允许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企业向个体户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如果该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则应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该个体户不是一般纳税人,为了避免产生滞留票的情况,应给对方开具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