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派出所做完笔录让回家,一般就没有当事人的事了。 如果嫌疑人是无辜的,即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派出所做完笔录之后嫌疑人即可回家。公安机关也不会立案处理。 笔录只是协助调查,只要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不会受到任何处罚。也不会有任何不良记录的。具体分析如下: 1、去派出所只是去作了笔录,而没有给下达过《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就是没有被处罚,没有处罚,就不会对今后有任何影响。 2、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案件,笔录对自己的影响都不大; 3、如果是证人笔录,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对他人影响很大; 4、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笔录,将直接影响刑事判决结果。 笔录,是法律行业中的专业术语,就是将证人、犯罪嫌疑人、或目击证人的详细身份和话语记录的文字。 笔录只是作为案件卷宗档案的一部分,由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后放入档案,不放入被询问人档案,不会对被询问人产生影响,如果依据笔录而被认定违法犯罪的,将会计入档案,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