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仲裁申请后,法院宣判时限取决于开庭方式。当庭宣判的判决书会在十日内下发;定期宣判的判决书会在宣判当天下发。普通程序审理的审限为六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三个月。 法律分析 在申请劳动仲裁后当事人去起诉,如果法院当庭宣判,一般会在开庭后的十日内下判决书;如果法院定期宣判,则在宣判的当天就会下判决书。法院若适用普通程序来审理,则审限一般是六个月;若适用简易程序,则审限一般是三个月。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书的执行程序及时限是多少? 劳动仲裁法院判决书的执行程序及时限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而定。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法院在作出判决后,会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判决书一般在送达之日起生效。执行程序包括申请执行、执行裁定、执行通知等环节,具体时限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执行程序的时限为6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年。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因此,及时了解判决书的执行程序及时限,有助于维护劳动权益。 结语 根据劳动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仲裁法院的判决书在送达之日起生效。一般情况下,执行程序的时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1年。在申请执行过程中,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书,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劳动权益。了解判决书的执行程序及时限,对当事人十分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