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或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二、收费标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标准的规定,离婚案件的收费是: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财产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诉讼费用由原告、反诉人、上诉人或申请人预交。此外,《收费办法》还就诉讼费用预交的时间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诉讼费用收取制度 根据《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的收取实行收缴分离。人民法院按照受理案件适用的诉讼费用标准确定具体数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当事人凭人民法院开具的交纳通知到指定银行交费,并以银行开具的收据作为已预交诉讼费用的凭据,到人民法院换领诉讼费用专用票据。 四、离婚纠纷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