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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纠纷?
释义
    拆迁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途径。不同类型的房产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例如房屋产权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拆迁补偿纠纷可以由相关部门裁决并可向法院起诉。单位内部建房纠纷应由单位或行政部门解决,违章建筑纠纷可作为行政或民事案件起诉。无论何种纠纷,最初都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一、拆迁房产纠纷怎么处理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民事纠纷,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
    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二、不同类型房产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房产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民事纠纷,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其实拆迁房产纠纷可以根据发生纠纷的主体不同而划分为两类具体的纠纷,一类是实施拆迁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的纠纷,一类是行政相对人之间就房产分割以及补偿款分配的纠纷,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纠纷,最初都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
    结语
    针对拆迁房产纠纷,可以选择三种途径解决:调解、仲裁和诉讼。调解是通过第三方主持下的自愿协商达成和解;仲裁则由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并作出裁决;诉讼则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对于不同类型的房产纠纷,解决方式也不同。例如,房屋产权纠纷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而拆迁补偿纠纷可通过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解决。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等纠纷应由单位或相关行政部门解决。违章建筑引起的纠纷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总之,协商是解决拆迁房产纠纷的首选方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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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4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