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破产的财产,有哪些部分构成?
释义
    破产财产,除了没有担保的财产外,破产企业的其他财产均属于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1、企业在法院宣告其破产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切财产或财产权利,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2、企业在破产宣告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或者财产权利,包括追讨回来的债权等。3、依法应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破产企业与他人共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主权等财产,应当在破产清算中予以分割,分割后属于破产财产的份额列入破产财产;不能分割的,应就其应得部分作份出让。又如破产企业的投资开办人投入注册资金不足的,应当追缴该不足部分作为破产财产。再如,破产企业对外享有担保物权和其他权利,应当由清算组实现这些权利,将这些权利变现并纳入破产财产。风险提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司一旦出现需要破产的情形应该尽快走破产程序。没有经过破产程序的公司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公司破产,避免造成更多的损失。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9 17: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