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名下没有财产该怎么承担担保责任 |
释义 | 担保人也无力偿还的,担保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担保人偿还后可寻找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一、债务纠纷无力偿还会被拘留吗?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不会被拘留。 2、但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担保人的房子能查封吗 可以查封担保人的房子。《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了可以查封担保人的房子,也可以进行扣押,只不过在查封、扣押时,一般都指定担保物权人为保管人。人民法院查封担保人的房子并由其保管的,质权、留置权不会因此而丧失。若人民法院指定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把房子交付给被执行人。 三、哪些情况下执行担保人 执行担保人的情况: 1、无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债权人都可以在执行阶段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2、如果债务人的财产足以偿还债务,法院一般会考虑先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免担保人再次起诉债务人追偿,造成诉讼疲劳; 3、当被执行人的各种财产足以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时,法院也会优先考虑更有利于执行的形式。 只有债务人以其名义清偿财产后,债务人无法清偿的债务,才会执行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担保人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人无法清偿的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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