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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老公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释义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已经判决支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老公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内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直接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丈夫给付所有的抚养费,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老公婚内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婚内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直接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丈夫给付所有的抚养费,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老公婚内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婚内老公不给抚养费可以直接到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丈夫给付所有的抚养费,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那么双方协议离婚后,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是通过诉讼判决离婚的,判决书中确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向法院申请强执行即可以。目前我国强制执行的力度也比较大,抚养费的执行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另外,特别提示,司法实践当中根据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状况来支付抚养费,那么有以下几点进行参考:第一、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总收入的20%到30%的比例进行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呢,比例会适当提高,但一般也不超过月收入的50%;第二、没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呢,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进行确定;第三、有特殊情况的,比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的、或者是子女残疾的,可以适当增加。
    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男方不给抚养费的解决办法:
    1、协商解决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最好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夫妻协商解决抚养费的好处是可以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毕竟抚养费的最终受益者是孩子。在夫妻离婚时或离婚后,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双方可以通过各种联系方式,比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对孩子抚养费的支付进行协商。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在什么时间支付、以什么方式支付。在协商解决孩子抚养费问题时,夫妻双方最好将抚养费协议予以公证,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2、起诉解决
    如果能通过协商方式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么女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一个对孩子成长最为有利的抚养费金额,并且对抚养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子女抚养费的诉讼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当事人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即便过了三年,当事人还是能依法提起诉讼。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当事人起诉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男方拒不履行法院关于离婚后支付抚养费的判决时,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申请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程序有: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抚养费给付标准:
    抚养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法定的义务,不能因为没有钱而免除。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子女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虚报、瞒报收入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私营企业主,如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4、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另一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的一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可以减少给付。
    5、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给付期限包括原则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原则期限:
    根据子女成年的含义,原则期限一般是支付到子女18周岁为止。如果子女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育费。也就是16周岁以下,父母必须支付抚养费,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视情况给付,18周岁以上就不再给付。
    2、特殊期限: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如果有上述特殊情况之一的子女,有负担能力的父母仍要负担抚养费,这也是为了合理维护子女的利益。毕竟现实生活中孩子18岁才刚上大学,正是需要钱的时候,如果孩子父母是在孩子小时候离婚,按当时生活水平确定的抚养费不可能满足大学学习生活的需要。再如一些特殊的孩子,身体残疾或者自闭症,可能一生都无法独立生活,这种情况更不能因为其成年就终止支付抚养费,这也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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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5:3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