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离婚后,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对于涉外婚姻的情况,应当根据子女的国籍、居住地以及父母的民族、宗教等因素来具体考虑。如有必要,可以通过国际公约、协议或司法判决来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四百三十一条:“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由双方父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作出裁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婚姻法》第十三条:“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抚养方式等事项在协议中约定,或者由有关机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婚姻法》第十七条:“根据本法处理本法规定的涉外婚姻案件时,人民法院应当考虑涉外婚姻所涉及的因素,如子女常住地、国籍、父母的民族、宗教等。” 总结:涉外婚姻中,未成年人与父母离婚后的抚养问题应根据涉及的因素来具体考虑,并可通过国际公约、协议或司法判决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