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签订后房东反悔,如何应对? |
释义 | 签约人非房东时需注意代理或转租关系,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转租证明。对于与二房东签合同,需确认房东是否允许转租,可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避免风险。与二房东面谈时可观察其性格、爱好等,避免未来麻烦。 法律分析 一、签约人不是房东应该怎么办 如果签订合同的人不是房东(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 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产权人委托签约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最好经过公证)。 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并在合同中约定若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不真实时,转租人应承担何种责任。 另外,还需要注意产权人为几人共有,但签约人仅是其中一人时,则需有未到场的其他产权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者同意出租证明原件等。如果不是上述情形的,则承租人应当格外小心,不要冒然签约,以免上当受骗。 二、与二房东签合同应注意什么 “二房东”是指先从房东手里租下整套房子,然后再“分房转租”给他人,从中获利。房客将房屋以高于原租金的租金转嫁他人,称为“二房东”。而“二房东”的行为历来为法律所禁止。有的合租是跟“二房东”租,他也是从房主那租的房子,这时候你有权要求看他们双方的租赁合同。确认房东是允许他再租的,如果房主约定不能再将房子转租就不能租,房主无所谓就可以。 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东”与“原房主”所签订的租赁合同,因为,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否则,就会对租房者产生较大风险。租房者在约见“二房东”看房时,可以对其“察言观色”,通过言语间的交流,看其性格、爱好等方面是否与自己相似,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结语 签约人不是房东时,需注意代理关系或转租关系。代理需提供公证的委托书,转租需产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若产权人共有,需其他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同意出租证明。与二房东签合同应注意查看其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合同规定,避免风险。约见二房东时,观察其性格、爱好等,确保合租伙伴的匹配,避免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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