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到外地参加培训?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或者限制活动的范围,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而遭到撤销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等处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或者限制活动的范围。”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指定的居住地或者限制活动的范围。”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监管要求的,可以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决定,适用其他强制措施。” 因此,被取保候审期间一般不得到外地参加培训,如确实需要出差等特殊情况,应当事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面临撤销取保候审或变更强制措施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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