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没有入档案算不算合法夫妻? |
释义 | 一、有结婚证但没档案是不是合法夫妻 1、算的,但是没有档案,夫妻双方只能持有效证件到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补办结婚登记。 二、如何确认婚姻无效 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包括要先去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中一个机关确认婚姻无效。 确认婚姻无效的机关包括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 我国对登记机关确认婚姻无效的程序、申请人、法律责任等规定立法滞后。 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规定相对完善。 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目前如果要确认婚姻有效的话,是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通常状况之下,如果有结婚证,但是没有相关的档案,可能是因为行政部门存在着工作上的疏忽所导致的,但并不会因为这样的一种问题就导致是属于无效婚姻的状态。 三、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内容是什么? 1、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在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 我国对于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视为婚姻无效的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双方没有到结婚的年龄,一种是双方有亲戚关系,另一种是其中的一方出现了重婚的行为,除此之外没有查到结婚证并不能作为婚姻无效的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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