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立案后会收到什么通知? |
释义 | 法院立案后会收到以下通知: 1、法院立案后,会向原告发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告知原告法院已经立案受理该案件,同时需要原告举证证明自己所提出的主张。 2、法院立案后,会将原告起诉书发给被告,让被告应诉,并通知开庭时间,以便双方出庭。注意,这种通知,是用书面,而不是口头、电话、派人传话等形式。 实践中,法院立案后,会先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收应诉材料。如果联系不上被告,法院一般会采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诉讼材料。如果提供的被告地址有误,或者被告拒绝签收诉讼材料。法院最终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过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通知被告人。公告送达的期限为2个月。 依据民诉法规定,被告在收到原告的起诉材料之日起需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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